4.8.1 河道整治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了解区域地质特征,分析主要区域构造对河势的影响。 2 了解河道整治地段的地形地貌和河势变化情况。 3 了解河道整治地段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重点了解松散、软弱、膨胀、易溶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情况。 4 了解河道整治地段崩塌、滑坡等物理地质现象的分布与规模。 5 了解河道整治地段的水文地质条件。 6 了解河道整治地段河岸利用现状与观测成果,各类已建岸边工程对河道的影响。 7 了解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4.8.2 河道整治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包括河道整治地段内的所有工程建筑物,并满足规划方案的需要。 2 不同地貌单元和护岸、裁弯等工程地段可布置勘探坑、孔。 3 可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提出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根据需要进行少量试验验证。 4 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水质分析。 条文说明
4.8.1 河道整治工程包括导流坝(顺直坝、丁坝、潜坝等)、护岸、裁弯取直、堵汊(口)、疏浚河道等多种类型工程。河势变化及崩岸、滑坡的分布等对河道整治工程很重要,在此规定为勘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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