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9.3 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2024-12-6 11:07| 发布者: Summer| 查看: 18| 评论: 0

摘要: 9.3.1 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9.3.2 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应予以签认。9.3.3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

9.3.1 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
9.3.2 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应予以签认。
9.3.3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应报建设单位。

条文说明
9.3.1 由于工作的可延续性,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一般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工程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期限,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
9.3.2 工程监理单位宜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中保留必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修复的工程进行验收和签认。
9.3.3 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费用的核实及支付证明签发,宜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认。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8 22:19 , Processed in 0.12579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