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 消毒设备在设备机房内应隔为独立的房间,并应与加药间相毗邻。 条文说明
11.4.1 本条所述消毒设备是指氯气瓶、次氯酸钠制备设备、臭氧制备设备和反应设施以及二氧化氯制备设备。这些设备在生产消毒剂的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产生有害有毒气体,甚至有爆炸危险,故一般设在独立的房间内。
11.4.2 本条所述独立通风系统是指臭氧制备间,臭氧制备设备的产量、臭氧浓度、设备效率等均与环境条件如气温、湿度、卫生状况等关系密切。对其他消毒剂制备设备而言,“独立”是相对而言的,它们可与化学药品贮存间、化学药品投加间等共用一个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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