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 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水泵等设备的漏电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8.2.10条要求。 条文说明
9.7.1 本条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的规定,并适应所列各电动机械在其相应工作环境下对漏电保护器设置的要求。
9.7.2 本条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 5013.1(即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245-1:1994)规定,使所采用的电缆性能符合各电动机械工作环境条件的要求。 9.7.3 本条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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