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1 电站安全综合评价应依据各基本评价单元检测结果,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 表8.0.4 小型水电站安全评价分类及处理要求
条文说明
8.0.2 评价单元、子评价单元、基础评价单元的分类参照本规范附录A。
8.0.3 各子评价单元的安全性级别可根据以下方法进行评价:子评价单元内所有基本评价单元安全性级别均达到A类的,该子评价单元为A类;子评价单元内影响公共安全的基本评价单元安全性级别有1项及以上为C类的,该子评价单元为C类,子评价单元内其余对公共安全影响不显著的基本评价单元安全性级别有3项以上为C类的,该子评价单元为C类;其他情况下子评价单元为B类。 子评价单元内影响公共安全的基础评价单元包括:水库、主坝、副坝、溢洪道(洞、孔)、渠道(包括渡槽)、压力前池、调压室(井、塔)、钢筋混凝土管道及基础、压力钢管及基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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