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 水泥为主剂的注浆加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文说明
8.4.1 对注浆加固效果的检验要针对不同地层条件采用相适应的检测方法,并注重注浆前后对比。对水泥为主剂的注浆加固的检测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土体强度有一个增长的过程,故验收工作应在施工完毕28d以后进行。对注浆加固效果的检验,加固地层的均匀性检测十分重要。
8.4.2 硅化注浆加固应在施工结束7d后进行,重点检测均匀性。对压缩性和湿陷性有要求的工程应取土试验,判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8.4.3 碱液加固后,土体强度有一个增长的过程,故验收工作应在施工完毕28d以后进行。 碱液加固工程质量的判定除以沉降观测为主要依据外,还应对加固土体的强度、有效加固半径和加固深度进行测定。有效加固半径和加固深度目前只能实地开挖测定。强度则可通过钻孔或开挖取样测定。由于碱液加固土的早期强度是不均匀的,一般应在有代表性的加固土体中部取样,试样的直径和高度均为50mm,试块数应不少于3个,取其强度平均值。考虑到后期强度还将继续增长,故允许加固土28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可不低于设计值的90%。 如采用触探法检验加固质量,宜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如采用轻便触探易导致钻杆损坏。 8.4.4 本条为注浆加固地基承载力的检验要求。注浆加固处理后的地基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承载力,是保证建筑物安全的承载力确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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