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砌体构件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块体、水泥、钢筋、外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满足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7.1.2 砌筑砂浆和混凝土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当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7.1.3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不应低于B级。 7.1.4 冬期施工时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的有关规定。 7.1.5 设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芯柱的砌体墙的施工程序应为先砌墙后浇混凝土柱,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对称砌筑,预留的拉结筋位置应正确。 7.1.6 基础或每一楼层施工完后,应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轴线偏差应以基础顶面或圈梁顶面轴线为基准校正,标高偏差应通过调整上部灰缝厚度逐步调整。 7.1.7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并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砌体砂浆灰缝应饱满,约束砌体的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85%,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80%;配筋砌体的水平及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90%。 7.1.8 浇筑构造柱混凝土前,应将砖砌体和模板浇水湿润,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杂物应清理干净。 7.1.9 构造柱和圈梁的模板应支撑牢固,模板应与砌体墙严密贴紧,防止漏浆。 7.1.10 构造柱混凝土浇筑可分段进行,亦可按层一次浇筑。柱混凝土应分层振捣密实,每次振捣的分层厚度不宜超过振捣棒长的1.25倍,应避免振捣棒直接碰触墙壁,禁止通过墙体传振。预制钢筋混凝土梁垫应与圈梁同时浇筑,混凝土的坍落度宜为50mm~70mm,也可根据施工条件、季节情况进行调整。 7.1.11 门窗过梁应与砌体同时施工,不得预留洞口后安装。 7.1.12 当在横墙上留置施工洞口时,应留设在横墙中间1/3的范围内。洞口的高度不得超过2/3墙高,并应设置洞口过梁和拉结筋,拉结筋沿洞口高度方向间距不应大于500mm,伸入两侧墙内长度不应小于500mm。
7.1.13 配筋砌体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文说明
7.1.1 在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工程中,采用不合格的材料不可能建造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是工程质量评定中必备的资料,因此特提出了要求。 7.1.2 砌筑砂浆和混凝土通过配合比设计确定的配合比,是使施工中砌筑砂浆达到设计强度等级。 7.1.3 砌体工程施工砌筑大量由人工操作,砌体结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因素,施工现场质保体系、砂浆和混凝土的强度、砌筑工人技术等级对砌体结构质量影响直接表现在砌体的强度上。因此,约束砌体及配筋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的等级要求不低于B级。 7.1.4 我国地区性差级较大,为在冬期施工时确保配约束砌体及筋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因此砌体工程在冬期施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的有关规定。 7.1.5 先砌墙后浇筑柱的混凝土是一项重要的施工技术措施,它能使混凝土拌合物充满砌体灰缝和填实砌体马牙槎,保证构造柱、芯柱与砌体结合牢靠。 7.1.6 本条是保证整幢房屋建筑和每层墙体质量的一项有效的施工技术措施。 7.1.7 砌筑砂浆的保水性较差,施工时砂浆放置时间过长会产生泌水现象,致使砂浆和易性变差,操作困难,灰缝不易饱满,降低砌体强度。砌体灰缝砂浆饱满度对配筋砌体质量影响至关重要,故提出相应的施工要求。 7.1.8 为保证构造柱质量,使新旧混凝土可靠连接,必须清理模板内的交界面处的垃圾,是浇筑混凝土前的基本要求。 7.1.9 为保证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与基础的整体性和抗震性,砌体剪力墙内的钢筋与基础或基础梁内的钢筋必须连接牢固。 7.1.10 由于构造柱断面小,又存在马牙槎,给施工带来不便,适当提高混凝土的和易性,以保证构造柱的质量,根据施工经验,每次振捣层的厚度不宜太厚。 7.1.11 本条是保证整幢房屋建筑和每层墙体质量的一项有效的施工技术措施。 7.1.12 根据目前的施工情况,在横墙上留设施工洞口的现象较普遍,若在施工过程中不采取加强措施,将影响砌体质量,为保证横墙的承载能力不致损失过大而制定本条规定。
7.1.13 配筋砌体在满足以上施工要求的同时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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