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应定期对发电厂房及升压站进行检查巡视,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条文说明
3.4.1 厂房不应有渗漏水,伸缩缝应完好,室内排水沟通畅,护栏、扶手完整,室内采光、通风良好,门窗开关灵活。
3.4.2 厂房、升压站混凝土结构梁、板、柱等的裂缝、结构强度及耐久性应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工作桥及启闭机主梁挠度应不超过规范允许值。混凝土结构的最大裂缝允许值、最低强度等级值、允许挠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 191确定。 电站修建时对厂区的防洪标准考虑不周或现实条件已改变,防洪标准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应采取工程措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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