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 序批式活性污泥反应池数量不宜少于2组。
式中:V——序批式活性污泥反应池有效容积(m3);
式中:tF——每池每周期所需的进水时间(h);
式中:tR——反应时间(h); t=tR+tS+tD+tb (7.6.4-3)
式中:tS——沉淀时间(h); 条文说明
7.6.1 考虑到序批式活性污泥(SBR)反应池属序批式运行、反应池的维修情况,故规定SBR反应池的组数不宜少于2组。
7.6.2 本条推荐SBR反应池有效容积按污泥负荷法计算。有效容积的计算也可采用动力学计算法等。污泥负荷法计算式7.6.2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提出的计算式,需要说明的是,污泥负荷是指去除负荷,式(7.6.2)忽略了出水浓度Se,主要是考虑出水浓度远低于进水浓度,当出水浓度较高或去除率较低时,应结合具体情况加以修正。 7.6.3 本条对SBR工艺主要设计参数的确定进行了规定,给出了无参照数据时,不同设计工况的污泥负荷的经验数据供选取。SBR工艺用于脱氮除磷时充水比和运行模式的选择很重要,应综合各种因素。 7.6.4 本条是关于SBR工艺各工序时间的规定。 SBR每个周期各工序包括进水、反应、沉淀、排水和闲置五个工序,前四个工序是必需工序。 进水时间指开始向反应池进水至进水完成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曝气(好氧反应)、搅拌(厌氧、缺氧非好氧反应)、沉淀、排水或闲置。 非好氧反应时间内,发生反硝化反应、放磷反应等,运行时可根据处理需要,增减闲置时间,调整非好氧反应时间。 式(7.6.4-2)中曝气时间计算中忽略了出水浓度,主要是考虑出水浓度远低于进水浓度,忽略后计算结果偏保守,式中充水比的含义是每个周期进水体积与反应池容积之比,脱氮时充水比宜取0.15~0.3。 排水时间的大小与滗水器台数、后续处理构筑物的容积和排水管管径大小有关,宜综合考虑。 闲置时间可以省略,也可根据处理要求设置。闲置期间,按处理要求可以进水、好氧反应、非好氧反应以及排除剩余污泥等。闲置时间的长短由进水流量和各工序的时间安排等因素决定。 7.6.5 反应池池型采用矩形主要是考虑矩形反应池布置较紧凑,占地少。关于池深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反应池水深过大,排出水的深度相应增大,则固液分离所需时间就长,同时,受滗水器结构限制,滗水不能过多,如果反应池水深过小,由于受活性污泥界面以上最小水深(保护高度)限制,排出比小,不经济。连续进水时,如果长宽比过大,流速大,会带出污泥,长宽比过小,会因短流而造成出水水质下降。 7.6.6 由于污水进入池内会搅动活性污泥,此外,若进水发生短流会造成出水水质恶化,因此应设导流装置。 7.6.7 固定式事故排放设施主要是考虑滗水器故障时的应急排水。 7.6.8 为防止SBR反应池浮渣堆集影响环境和处理效果作此规定。 7.6.9 SBR工艺设置自动控制,主要是工艺运行的周期性确定的,SBR工艺的进水、反应、沉淀、排水、闲置是周期性的简单重复过程,操作繁琐,自动控制容易实现上述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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