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 污水处理和污水回用处理场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文说明
12.2.1 本条提出污水处理场平面布置的基本原则:
1 要根据工艺流程,结合场址、地形、地质、风向、消防、施工维护管理进行布置,可以布置成多种形式,应综合比较确定,为今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2 按不同处理功能和生产危险程度分区集中布置,可以保证运行安全,操作维护方便,有利于管道布置并减少占地面积。
12.2.2 本条提出处理场通道设置的要求。道路宽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处理场运输、巡回检查、维护管理的不同要求。
12.2.3 本条提出处理场各种管道设计的基本要求。超越管还应按某构筑物停止运行、进行维修时,不致影响其他构筑物正常运行设计,管道合理设计可保障处理场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减少管道维护管理的困难。
12.2.4 本条提出处理构筑物高程布置的原则要求。由于各构筑物及连接管渠水头损失较难准确计算,根据设计经验,应留有余地,一般可取计算值的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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