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为了不影响结构和构件的正常使用和观感,设计时应对结构或构件的变形进行控制。
表4.4.1 受弯构件挠度的容许值
注:l 为跨度或支点间距离,悬臂构件可取挑出长度的2倍。 条文说明
4.4.1 本条规定了结构或构件变形的容许值。欧规中规定承受高标准装修的梁的变形容许值为L/360。欧规中规定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框架柱顶水平位移不宜超过H/300。钢规中规定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框架柱顶水平位移不宜超过H/400。因此,本条规定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框架柱顶水平位移不宜超过H/300。围护结构构件的容许值是根据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采用的,铝合金屋面板和墙面板是指连续支承的大面积结构面板,其挠度控制值是根据板的强度和建筑要求,同时结合我国实践经验给出的限值。墙面装饰铝板不在本规范范围内,其挠度控制值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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