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在建筑边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控制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
1.0.1 山区建筑边坡支护技术,涉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岩土力学、支护结构、锚固技术、施工及监测等多门学科,边坡支护理论及技术发展也较快。但因勘察、设计、施工不当,已建的边坡工程中时有垮塌事故和浪费现象,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同时遗留了一些安全度、耐久性及抗震性能低的边坡支护结构物。制定本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使建筑边坡工程技术标准化,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保护环境的要求,以保障建筑边坡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开挖和填方形成的人工边坡,工程滑坡,岩石基坑边坡,以及破坏后危及建(构)筑物安全的自然斜坡的支护设计。 软土边坡有关抗隆起、抗渗流、边坡稳定、锚固技术、地下水处理、结构选型等较特殊的问题以及其他特殊岩土的边坡,应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执行。对于开矿、采石等形成的边坡,不适用于本规范,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执行。 1.0.3 本条中岩质建筑边坡应用高度限值确定为30m、土质建筑边坡确定为15m,主要考虑超过以上高度的超高边坡支护设计,应参考本规范的原则作专项设计,根据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1.0.4 边坡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除考虑条文中所述工程地质、周边环境等因素外,强调借鉴地区经验因地制宜是非常必要的.结合本规范给出的边坡支护形式、施工工艺及岩土参数,各地区可根据岩土的特性、地质情况等作具体补充。 1.0.5 边坡支护是一门综合性和边缘性强的工程技术,本规范难以全面反映地质勘察、地基及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及抗震设计等技术。因此,本条规定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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