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岩体结构面抗剪强度指标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的有关规定。当无条件进行试验时,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标准值在初步设计时可按表4.3.1并结合类似工程经验确定。
表4.3.1 结构面抗剪强度指标标准值
注:1 除第1项和第5项外,结构面两壁岩性为极软岩、软岩时取较低值;
表4.3.2 结构面的结合程度
注:1 起伏度:当RA≤1%,平直;当1%<RA≤2%时,略有起伏;当2%<RA时,起伏;其中RA=A/L,A为连续结构面起伏幅度(cm),L为连续结构面取样长度(cm),测量范围L一般为1.0m~3.0m;
表4.3.3 边坡岩体内摩擦角的折减系数
注:1 全风化层可按成分相同的土层考虑; 4.3.4 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宜按当地经验确定。当缺乏当地经验时,可按表4.3.4取值。
表4.3.4 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标准值
注:1 适用于高度不大于30m的边坡;当高度大于30m时,应作专门研究; 条文说明
4.3.1 条文中增加了“并结合类似工程经验”一句话。在表注中作了调整:1)取消“无经验时取表中的低值”;2)将“岩体结构面贯通性差取表中高值”改为“取值时应考虑结构面的贯通程度”;3)新增注6。
现场剪切试验是确定结构面抗剪强度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受现场试验条件限制、试验费用较高、试验时间较长等影响,在勘察时难以普遍采用。而且,试验点的抗剪强度与整个结构面的抗剪强度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偏差,这种“以点代面”可能与实际不符。此外,结构面的抗剪强度还将受施工期和运行期各种因素的影响。故本次修订未对现场剪切试验作明确规定,但是当试验条件具备时,一级边坡宜进行现场剪切试验。 准确确定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是十分困难的,需要综合试验成果、地区经验,并考虑施工期和运行期各种影响因素,才能合理取值。表4.3.1所提供的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经验值,经多年使用,情况反映良好,本次修订除附注外未作修改。 本次修订时增加的表注2“取值时应考虑结构面的贯通程度”是基于构造裂隙面一般延伸长度均有限,当边坡高度较大时,往往在边坡高度范围内裂隙并未完全贯通,有“岩桥”存在。此时边坡整体稳定性不仅受裂隙面的强度控制,更要受到岩体强度的控制。故判定裂隙的贯通程度是边坡勘察工作的重点之一。当采用斜孔、平洞等手段确能判定裂隙延长贯通深度小于边坡高度1/2时,裂隙面的抗剪强度的取值要提高(可在本档上限值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本次修订收集了结构面试验资料范围涉及铁路、水利、公路、城市建筑等领域岩体结构面试验成果共计30余组;并根据需要补充完成了结构面现场试验及室内中型试验共21组作为修订的依据。结构面性状包括层面和裂隙。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结构面的结合程度、裂隙宽度、充填物性状、起伏粗糙度、岩壁软硬及水的影响等。通过分析整理,对原《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进行完善和补充。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收集的结构面试验成果均为抗剪断峰值强度,经折减后成为设计值。具体说明如下: 1)结构面仍然分为五类,对边坡工程实用而言,应该重点研究Ⅱ、Ⅲ、Ⅳ类岩石边坡结构面的性质。 2)原有分类方法主要考虑了结构面张开度、充填性质、岩壁粗糙起伏程度,总体说来还比较笼统。本次提出的分类方法更为具体,分别考虑了结构面结合状况、起伏粗糙度、结构面张开度、充填状况、岩壁状况等5个因素。将结构面类型细分为更多的亚类,力求与实际结构面强度的确定相对应。 3)根据使用意见和研究成果,对各类结构面的表述与指标也作了一些修改,使其更为完善准确,但并无原则性的变动。 4.3.2 补充修改了结构面结合程度判据,更便于操作。 4.3.3 岩体因受结构面的影响,其抗剪强度是低于岩块的。研究表明,较之岩块,岩体的内摩擦角降低不大,而黏聚力却削弱很多。本规范根据大量现场试验资料,给出了边坡岩体内摩擦角的折减系数。 4.3.4 本条的表4.3.4是根据大量边坡工程总结出的经验值。本次修订将各类岩体边坡类型的等效内摩擦角均提高了2°。 4.3.6 本条是对填土力学参数取值和试验方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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