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 边坡整体稳定但其坡面岩土体易风化、剥落或有浅层崩塌、滑落及掉块等时,应进行坡面防护。 条文说明
15.1.1 边坡整体稳定但其岩土体易风化、剥落或有浅层崩塌、滑落及掉块等影响边坡坡面的耐久性或正常使用,或可能威胁到人身和财产安全及边坡环境保护要求时,应进行坡面防护。
15.1.2 边坡防护工程只能在稳定边坡上设置。对于边坡稳定性不足和存在不良地质因素的坡段,应先采用治理措施保证边坡整体安全性,再采取坡面防护措施,坡面防护措施应能保持自身稳定。 当边坡支护结构与坡面防护措施联合使用时,可统一进行计算。 15.1.3 坡面防护工程一般分为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两大类。工程防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景观效果差,在城市建筑边坡坡面防护中应尽量使景观设计和环境保护相结合,注意与周围自然环境和当地人文环境的融合,并结合边坡碎落台、平台上种植攀藤植物,如爬墙虎,或者采用客土喷播等岩面植生(植物防护与绿化)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15.1.5 对于位于地下水和地面水较为丰富地段的边坡,其坡面防护效果的好坏直接与水的处理密切相关,应进行边坡坡面防护与排水措施的综合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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