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 边坡工程排水应包括排除坡面水、地下水和减少坡面水下渗等措施。坡面排水、地下排水与减少坡面雨水下渗措施宜统一考虑,并形成相辅相成的排水、防渗体系。 条文说明
16.1.1~16.1.5 边坡坡面、地表的排水和地下排水与防渗措施宜统一考虑,使之形成相辅相成的排水、防渗体系。为了确保实践中排水措施的有效性,坡面排水设施需采取措施防止渗漏。
边坡排水中的部分内容(如渗沟、跌水、急流槽等),在建筑室内外排水专业设计中不会涉及,都是交由边坡工程师自己来设计,但在以往的边坡工程设计中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因此,在此次规范修订中予以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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