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1 印制电路板工厂动力设备应选用高效率、低能耗机型,不得采用淘汰产品。 14.3.2 水泵、风机宜采用变频调速控制系统。 14.3.3 冷水机组宜采用变频冷水机组。 14.3.4 冷水机组的能效比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并应优先选用能效比高的设备。 14.3.5 燃油燃气锅炉宜选用带比例调节燃烧器的全自动锅炉。 14.3.6 热源设备台数和容量应根据全年热负荷工况合理选择,并应保证设备在高、低热负荷工况下均可安全、高效运行。 14.3.7 开式机械通风冷却塔的飘水率应小于进塔总水量的0.01%。 14.3.8 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生产工艺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公用动力设施等用电负荷特点和变化状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型变压器; 2 变压器台数和容量应预留裕量; 3 多台变压器之间应设低压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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