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工艺计算应根据织物规格、采用的纱线规格、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条件及设备性能等因素进行计算。 4.3.2 工艺计算应包括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年成品产量; 2 年原材料消耗量; 3 织物平均纬密。 4.3.3 平均纬密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pi——某种织物的平均纬密(根/10cm); Li——某种织物的产量(m); n——织物品种个数。 4.3.4 织物的坯布产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G——织物的坯布产量(m/h); n——织机转速(转/min); Pw——织物坯布纬密(根/10cm); K——织机运转效率(%); t——织机开台数(台)。 4.3.5 年成品产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Gi——某种织物的坯布产量(m/a); Li——某种织物后整理经缩率。 4.3.6 计算年设计生产能力和消耗的设备有效运转时间,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 三班三运转工作制,可按年306d、6885h计算; 2 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可按年350d、7875h计算。 条文说明
4.3.1 工艺计算应根据工艺流程、产品方案、产品的技术条件(产品规格、质量要求等)和设备性能进行计算。确定工艺参数是关键,织布工艺参数包括筒子纱、经轴、织轴的卷装尺寸、纱线特数、经纬密度、坯布宽度、匹长、织缩率、浆料选择、上浆率、坯布卷装规格、设备速度等,然后根据织部设备的工艺速度计算经纬纱用量、回丝率、浆料用量、织部产量、消耗和经济技术指标。 本规范附录B中表B.0.1和表B.0.4中主机设备工艺参数,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 50481和《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采用的主机计算工艺参数是根据国产纺织设备的现状确定的。目前同一类设备的生产单位有许多厂家,设备的型号、性能、参数差异也较大,附录中的部分数据包括了同类设备高、中、低档几种的综合性能参数指标。设计时应选用设备具体设计参数进行认真确认。新型设备及引进设备的相关参数,应根据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的有关资料确定。 4.3.6 色织和牛仔布厂的设计生产能力,在计算过程中涉及设备全年有效工作时间,有效工作时间又与采用的工作制度有关。为便于计算色织和牛仔布厂的设计生产能力,规定了采用三班三运转工作制的企业,设备全年有效运转最长时间为4885h,即按每班7.5h、每天三班、全年运转306d计算;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企业,设备全年有效运转最长时间为7875h,即按每班7.5h、每天三班、全年运转350d计算。本规范是为了统一计算方法制定的,不涉及具体工作制度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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