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控制室应建立工作日志,记录运行情况。发生故障时应记录故障发生时间、现象、处理经过、参加检修人员等。
表8.2.8 控制室温度、湿度、变化率 条文说明
8.2.6 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修改,以及数据库修改、图形显示和报表格式的生成应在工程师站上进行,防止对正常运行系统的干扰。
8.2.7 该条主要参考依据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北京市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第9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据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对信息系统和信息数据进行备份。网络和信息数据的标准或管理办法,国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按照各地方的要求,同时考虑到供水信息数据对供水厂及整个城镇供水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性,规定此条是十分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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