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在气态介质和固态粉尘介质作用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砌体结构的表面涂层,应根据介质的腐蚀性等级和防护层使用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涂层系统应由底层、中间层、面层或底层、面层配套组成。涂料的选择和配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7.10节的规定。
5.2.2 混凝土结构的表面防护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混凝土结构的表面防护
表5.2.3 钢结构的表面防护
表5.2.4 钢铁基层的除锈等级
表5.2.5 砌体结构的表面防护
条文说明
5.2.3 用于钢结构的防腐蚀涂层一般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喷、镀金属层上加防腐蚀涂料的复合面层;第二类是含富锌底漆的防腐蚀涂层;第三类是不含金属层,也不含富锌底漆的防腐蚀涂层。
钢结构涂层的厚度应根据构件的防护层使用年限及其腐蚀性等级确定。与国际标准ISO12944相比较,本标准“弱腐蚀”的室内涂层厚度近似于ISO的C3,“中腐蚀”的室内涂层厚度近似于ISO的C4,而“强腐蚀”的室内涂层厚度近似于ISO的C5。
影响涂层使用年限的因素很多,必须要正确设计,施工时保证质量,才能达到理想的使用年限。涂层厚度不是绝对的耐久性保证,涂料性能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有些工程经实践证明,采用优良的涂料,厚度可以适当减薄。标准组经过调查,在某有色企业的湿法冶炼车间,由于选择了正确的涂料品种和涂层体系,强腐蚀环境下,已使用23年时间,没有进行过维修,涂层还是很好,是超长使用年限的典型案例。
5.2.4 钢材的除锈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的规定。钢结构采用涂料防护的效果与基层除锈有很大关系,除锈不好的基层,其涂层使用寿命的差别达2倍~3倍。除锈等级和除锈方法与涂料的品种以及构件的重要性有关。一般重要结构和构件要求喷射处理(Sa),涂层效果最好,手工除锈(St)效果次之。
5.2.5 砌体在气态介质作用下,腐蚀性等级一般只有中、弱、微腐蚀,如砌体表面结露导致形成液态介质腐蚀,其腐蚀性等级可能变成强腐蚀。
5.2.6 墙裙一般受到液态介质作用,但作用量比地面轻,尤其是液态介质,不可能长期作用,故对防护材料及构造的要求较低。在酸性介质作用下,可用厚度不大于20mm的耐酸块材或纤维增强塑料、树脂砂浆、玻璃鳞片涂层等便可满足防腐要求;在碱性介质作用下,用聚合物水泥砂浆、纤维增强塑料或涂料已可满足要求。
5.2.7 孔洞周围的边梁和板,容易受到液态介质流淌作用,应加强防护。
5.2.8 厂房围护结构的结露,容易发生在多雨地区和寒冷地区的建筑物内部,结露的部位会使气态或固态介质转化为液态介质而加重腐蚀。如某镍电解厂房,侧窗四周的墙面经常结露,墙体受到干湿交替作用及硫酸盐的结晶作用而破坏严重。
对少数经常有蒸汽作用和湿度很大的厂房要完全避免结露是很难的,故本标准中提出对可能结露的部位要加强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