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设计时,应综合考虑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征、应力状态、板件厚度和工作环境、加工条件以及钢材性价比等要素,合理地选用钢材牌号、质量等级、性能指标和技术要求,并明确交货状态;钢材质量等级的选取应满足钢材在结构二作温度下具有冲击韧性合格保证的要求。
4.3.2 高强钢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的高强钢应具有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焊接结构采用的高强钢尚应具有碳当量的合格保证;
2 焊接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结构选用的高强钢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重要的受拉或受弯焊接结构或需验算疲劳的构件选用的高强钢应具有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4.3.3 焊缝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材料的型号和性能应与母材的性能相匹配,其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且不应低于相应母材标准的下限值;
2 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需要验算疲劳的结构,以及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厚板结构,应采用低氢型焊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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