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光纤到户工程一个配线区所辖住户数量不宜超过300户,光缆交接箱形成的一个配线区所辖住户数不宜超过120户。
表3.2.6 光缆配置
注:高配置采用2芯光纤,其中1芯作为备份。
表3.2.10-1 设备间面积
注:①设备间直接作为用户接入点,4个机柜分配给电信业务经营者及住宅建设方使用;
表3.2.10-2 电信间面积 注:4个机柜分配给电信业务经营者及住宅建设方使用。
表3.2.10-3 配线箱占用空间 3.2.11 户内管线及各类通信业务信息插座等家居布线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及《住宅通信综合布线系统》YD/T 1384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3.2.10 参照建筑行业有关住宅类型的技术要求,低层住宅为一至三层的住宅;多层住宅为四至六层的住宅;中高层住宅为七至九层的住宅;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的住宅;别墅一般指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住宅组团由单栋或多栋建筑组成;住宅小区是指一个住宅建设方开发建设的,由多个住宅组团所组成的住宅建筑群。
本规范是按照各类住宅建筑户数最多的情况来计算配线设备所需要的安装空间:低层住宅按6个单元、3层、每层3户计算,多层住宅按6个单元、6层、每层3户计算,中高层住宅按6个单元、9层、每层3户计算,高层住宅按35层、每层9户计算。 设备间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配线光缆的引入部位,同时也是住宅区多个电信间至设备间配线光缆的汇聚部位。 设备间安装通信接入网设备、传输设备、电源等设备所需面积不包括在表3.2.10-2中。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