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管道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应包括变形、抗裂度和裂缝开展宽度,并应控制其计算值不超过相应的限定值。
4.3.2 柔性管道的变形允许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4.3.3 对于刚性管道,其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在组合作用下,计算截面的受力状态处于受弯、大偏心受压或受拉时,截面允许出现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 4.3.4 对于刚性管道,其混凝土结构构件在组合作用下,计算截面的受力状态处于轴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时,截面设计应按不允许裂缝出现控制。 4.3.5 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作用效应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计算。 4.3.6 对混凝土结构构件截面按控制裂缝出现设计时,应按短期效应的标准组合作用计算。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4.3.9 对刚性管道,其钢筋混凝土构件在标准组合作用下的截而控制裂缝出现计算,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4.3.10 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管道,在标准组合作用下的控制裂缝出现计算,应满足下式要求:
4.3.11 对刚性管道,其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在准永久组合作用下,计算截面处于受弯、大偏心受压或大偏心受拉状恋时,最大裂缝宽度可按附录D计算,并应符合4.3.3的要求。 条文说明
4.3.1 本条对管道结构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极限状态计算内容作了规定,这些要求主要针对管道结构的耐久性,保证其使用年限,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4.3.2 本条对柔性管道的允许变形量作了规定。原规范仅对水泥砂浆内衬作出现定,控制管道的最大竖向变形量不宜超过0.02 。从工程实践来看,此项允许变形量与水泥砂浆的配制及操作成型工艺密切相关,例如手工涂抹和机械成型,其质量差异显著;砂浆配制掺入适量的纤维等增强抗力材料,将改善砂浆的延性性能等。据此,条文对水泥砂浆内衬的允许变形量,规定可以有一定的幅度,供工程技术人员对应采用。
4.3.3~4.3.7 条文对钢筋混凝土管道结构的使用阶段截面计算做出了规定,这些要求和原规范的规定是协调一致的。
4.3.8 本条对柔性管道的变形计算给出了规定,相应的组合作用应取长期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作用计算。
如图4.3.8 所示,当管体上下受到相等的均布压力p时,管体上任一点半径向位移ω为:
按此式可得管顶和管侧的变位置是相同的。当管体仅受到侧向土压力时、亦将产生变形,其方向则与竖向土压作用相反。由于管侧土压力值要小于竖向土压力(例如1/3),因此管体的最终变形还取决于竖向土压力导致的变形形态。 4.3.9~4.3.11 有关条文规定可参阅《给水排水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相应条文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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