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 办公用房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办公室,保健室,值班、传达室,售票处等; 2 宜设在文化中心对外联系和对内管理方便的地段; 3 宜设直接通往建筑物外部的出口。 5.6.2 管理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库房、维修室、配电室、水泵房和锅炉房等; 2 宜设在便于管理和操作的地段; 3 应安装防护围栏和警示牌。 条文说明
5.6.1、5.6.2 办公、管理用房主要规定了两部分用房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在进行设计时,应根据文化中心建设的内容、规模和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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