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 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标准19″机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柜数量规划应计算配线设备、网络设备、电源设备及理线等设施的占用空间,并考虑设备安装空间冗余和散热需要。 2 机柜单排安装时,前面净空不应小于1000mm,后面及机列侧面净空不应小于800mm;多排安装时,列间距不应小于1200mm。 7.7.2 在公共场所安装配线箱时,暗装箱体底边距地面不宜小于1.5m,明装式箱体底面距地面不宜小于1.8m。 7.7.3 机柜、机架、配线箱等设备的安装宜采用螺栓固定。在抗震设防地区,设备安装应采取减震措施,并应进行基础抗震加固。 条文说明
7.7.1 19″机柜的宽度为600mm或800mm,深度为600mm~1200mm。机柜的高度与内部设备可占有空间的关系为:机柜2000mm高,占42U空间;1800mm高,占37U空间;1600mm高,占32U空间;1400mm高,占27U空间;650mm高,占12U空间;500mm高,占9U空间;350mm高,占6U空间。1U等于44.5mm。
2 预留空间需考虑地面采用的活动地板板块的尺寸、设备安装施工方便及运行和维护的安全。 7.7.3 设备安装应本着方便运行和维护,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的设计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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