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1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宜用于原水水质、水量变化较大,受占地条件限制的高浊度水处理工程的第二级澄清处理构筑物。 7.10.2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应采用多种药剂联合投加、快速混合、多级推流机械絮凝,高浓度悬浮絮凝层接触分离、斜管澄清合为一体,并有可调节的泥沙外循环系统。 7.10.3 对泥沙外循环澄清池,聚丙烯酰胺应先投加50%在回流泥沙中,在絮凝室再投加50%,并应在混合室投加混凝剂;回流泥沙浓度宜为20000mg/L~30000mg/L最佳回流比宜为2%~4%。 7.10.4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宜采用机械排泥,排泥水含固率宜为3%~5%,可直接满足泥沙脱水的要求。 7.10.5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的澄清速率可采用20m/h~30m/h,澄清后浊度去除率可达95%~98%。当经预处理后进水浊度在100NTU~200NTU(短时5000NTU)时,出水浊度可达1NTU~2NTU。 7.10.6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的主要设计参数应通过试验或参照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当无参考资料时,可按表7.10.6的数值选用。 表7.10.6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主要设计参考数值
条文说明
7.10.1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的适用范围。
7.10.2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的特性描述。
7.10.3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的运行方式与投药顺序。
7.10.4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的排泥方式和排泥含固率。
7.10.5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的出水指标。
7.10.6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的主要设计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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