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 本节适用于洁净室(区)内板材隔墙、复合轻质墙板、金属夹芯板等墙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4.6.2 墙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下列验收和交接: 1 与墙体工程相关管线、设施的安装工程; 2 龙骨、预埋件等的防火、防腐、防尘、防霉变处理。 4.6.3 墙体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墙体工程的施工详图、设计及施工说明和相关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等;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施工记录。 4.6.4 墙体工程的检验批应按洁净室(区)面积5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Ⅰ 主控项目 4.6.5 墙体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填充用材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6.6 金属壁板安装前应按施工图进行放线。墙角应垂直交接,壁板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1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激光水平仪检查。 4.6.7 墙体面板接缝间隙应一致,每条面板缝间隙误差不得大于0.5mm,并应在正压面以密封胶均匀密封,密封胶应平整、光滑,并应略低于板面,不得有间断、杂质。 检查数量:按每一检验批的30%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水平仪测试。 4.6.8 墙体面板上的电气接线盒、控制面板和管线穿越处的各种洞口应位置正确、边缘整齐、严密、清洁、不产尘,并应以不燃材料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6.9 安装门窗的预留洞口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平整、严密、清洁、不产尘。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 Ⅱ 一般项目 4.6.10 隔墙板材安装应牢固,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规格、连接方法和防静电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每一检验批的30%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扳检查,尺量。 4.6.11 墙体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应正确;与吊顶板和相关墙体板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其接缝应进行密封处理。拐角处宜采用圆角。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 4.6.12 墙体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金属壁板的面膜撕膜前应完好无损。 检查数量:按每一检验批的30%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6.13 墙体板材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1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一个检验批抽查30%。 表4.6.13 墙体板材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4.6.2 为保持洁净室(区)墙体施工过程的清洁管理和安装施工后避免相关专业施工对墙体的损伤等事件的发生,本条规定了洁净室(区)内墙体工程施工前应具备的条件与进行验收和交接的规定。 4.6.3 本条规定在墙体工程验收时应具有的文件和记录,既可使验收工作有文件依据,又可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对照核查;本条要求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避免因核查漏项造成运行中的隐患。 Ⅰ 主控项目 4.6.5 本条规定了墙体材料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的内容。这里需说明的是,有关填充材料是指墙体采用金属壁板时所采用的夹芯材料类型及其性能,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规定,该夹芯材料应采用不燃烧体,并不得采用复合有机材料。 4.6.6 本条规定了金属壁板安装及其安装前放线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内容的要求。 4.6.7 本条对墙体面板接缝间隙及其密封胶涂抹的质量验收作出了规定。其中墙体面板接缝误差值是对各面板的每一条接缝的要求;强调面板接缝间隙的密封胶应在正压面[一般均在洁净室(区)内]涂覆,以确保气密性。 4.6.8、4.6.9 这两条对墙体面板上各种预留洞口或现场套割洞口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内容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的认真实施是实现洁净室(区)的气密性的重要条件。 Ⅱ 一般项目 4.6.11 本条对墙体板材与其相关的吊顶板等的安装质量验收作出了规定。由于墙体板与吊顶板交接处常常是施工安装的难点,为确保安装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防止开裂的措施;在交接处也不可避免地会有接缝间隙出现,应以密封胶涂覆,以保持气密性;拐角处只规定宜采用圆角,未规定圆角的半径要求,可由施工过程确定。 4.6.12 本条对墙表面色泽以及面膜状态等的质量验收作出了规定。金属壁板由工厂制造,出厂时为保护表面不被损坏,均以保护膜覆于表面,该膜应在洁净室(区)施工安装完成后,在试运转过程中按规定才能撕去,所以本条规定“应完好无损”。 4.6.13 本条对板材安装的允许误差、检查方法的质量验收作出了规定。据了解,目前各洁净厂房的专业施工单位基本上均能达到本条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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