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1 配电盘(柜)、接线盒、插座箱和照明灯具等的位置、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9.3.2 电气设备的安装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9.3.3 洁净室(区)内配电盘(柜)、接线盒、插座箱和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内、外表面应平整、光滑、不积尘、易清洁,安装后应进行擦拭,并应无积尘。 Ⅰ 主控项目 9.3.4 洁净室(区)内配电盘(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嵌入式安装的配电盘(柜)与墙体之间的接缝应进行密封处理; 2 嵌入式、挂墙式盘(柜)的安装高度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其底标高不宜低于1.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5 洁净室(区)内嵌入式安装的接线盒、插座箱与墙体之间的接缝应进行密封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6 照明灯具、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洁净室(区)内嵌入式安装的灯具与顶棚之间应进行密封处理; 2 照明灯具采用吸顶安装时,灯具与顶棚之间宜采用气密性垫片密封,并应在接缝处涂以密封胶; 3 泪珠灯安装时,应在进线处进行密封处理; 4 嵌入式安装的开关盒,其面板应紧贴墙面,接缝处应涂密封胶。 检查数量:按室(区)分别抽查3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9.3.7 洁净室(区)内的配电盘(柜)内的配线应做到横平竖直、色别正确、标志齐全、连接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8 洁净室(区)内的接线盒、插座箱的安装应端正,并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安装高度宜为1.0m~1.2m。 检查数量:按装(区)分别抽查3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9.3.3 洁净室(区)内的配电盘(柜)、接线盒等电气设备的品种、数量多,分布广,若安装不当很容易散发、滞留、积存污染物,为此本条对配电盘(柜)等的安装和清洁作出了规定。 Ⅰ 主控项目 9.3.4 本条主要是对洁净室(区)内的嵌入式配电盘(柜)与墙体之间接缝的密封处理作出了规定,该接缝处理不当,常常会成为洁净室(区)污染物渗漏或散发的处所。为方便运行操作,本条推荐配电盘(柜)的安装高度为1.2m。 9.3.6 洁净室(区)内照明灯具、开关的品种、数量很多,墙体、顶棚或地面都可能是安装处所,对于灯具、开关的安装不当或接缝或密封等处理不当,都将成为洁净室(区)的污染源,所以本条对各种照明灯具、开关的安装方式、密封处理等作出了规定。 Ⅱ 一般项目 9.3.7 本条对洁净室(区)内的配电盘(柜)内的配线要求,接线盒,插座箱内、外表面等安装质量验收作出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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