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厂区位置的选择应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文说明
4.1.1 洁净厂房与其他工业厂房的主要区别在于洁净厂房内的生产工艺有空气洁净度要求。医药工业洁净厂房与其他洁净厂房相比,其空气洁净度级别还包含对微生物的控制要求。其中,无菌药品对生产环境的微生物控制更为严格。而室外大气中含有大量尘粒和细菌,有关资料表明,不同区域环境的大气含尘、含菌浓度有很大差异(见表1)。因此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应选择在大气含尘、含菌浓度较低、环境良好,周围无严重污染源的地方,环境综合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中二类以上的标准,这是建设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前提。当不能远离空气污染源时,应选择位于其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尽可能减少污染源对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影响。 表1 国内室外大气含尘、含菌浓度
原条文为“应位于其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考虑到我国地域广大,大部分地区全年不同季节风向各异,有的地区次大频率风向正好与最大频率风向相对,当处于次大频率风向时,污染源对洁净厂房仍存在较大的影响,故此次修订采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较为合理。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