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 门窗及其他施工应包括门窗、门窗套、窗帘盒、暖气罩、踢脚板等制作与安装。 4.7.2 安装门窗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 门窗的品种、规格、功能、尺寸、开启方向、平整度、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应齐全; 2 门窗洞口位置、尺寸及安装面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7.3 门窗的运输、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门窗应采取防潮措施,不得碰伤、沾污和暴晒; 2 塑钢门窗安装、存放环境温度应低于50℃; 3 塑钢门窗存放处应远离热源; 4 环境温度低于0℃时,塑钢门窗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24h; 5 铝合金、塑钢、不锈钢门窗的保护贴膜在验收前不得损坏; 6 在运输、存放铝合金、塑钢、不锈钢门窗时应稳定立放,并应用软质材料相隔; 7 钢质防火门安装前不应拆除包装,并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场所,不得磨损和锈蚀。 4.7.4 各类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平整、牢固; 2 开闭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推拉门与门框接缝应严密、推拉灵活; 4 平开门与门框接缝应严密、开闭自如; 5 自由门与门框的缝隙应一致。 4.7.5 玻璃安装应按本规范第4.3.7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4.7.6 门窗框与洞口的间隙应填充弹性材料,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处应严密、均匀和美观。 4.7.7 门窗安装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4.7.8 门窗套、窗帘盒、暖气罩、踢脚板等制作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其装饰面应光洁、平整、色泽一致、线条顺直、接缝严密,不得有裂缝、翘曲和损坏。 条文说明
4.7.2、4.7.3 这两条是对各类门窗在安装前普遍要遵循的统一规定,是确保各类门窗内在和外观质量,避免在储运、安装中造成损伤,实现安装、施工质量标准的必要措施。 4.7.4、4.7.7 这是为了满足室内正压和空气含尘浓度的要求而应该保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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