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9.6.1 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连接件以及金属框架应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2 玻璃板饰面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图案、花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3 玻璃安装应安全、牢固,不松动。玻璃安装位置及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4 玻璃板外边框或压条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6.5 玻璃板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平顺、连续、均匀、无气泡。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9.6.6 玻璃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应色泽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玻璃应进行磨边处理,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9.6.7 镜面玻璃表面应平整、光洁无瑕,镜面玻璃背面不应咬色,成像应清晰、保真、无变形。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9.6.8 玻璃安装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9.6.9 玻璃外框或压条应平整、顺直、无翘曲,线型挺秀、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9.6.10 玻璃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6.10的规定。 表9.6.10 玻璃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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