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1 目的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承受实际使用环境中可能发生的机械冲击的能力。
5.10.2 要求
将试验样品直接紧固或通过夹具紧固刚性安装在冲击试验台上,使试验样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启动冲击试验台,对质量为m(单位为kg)的试验样品,以峰值加速度为(100-20×m)×10m/s²,脉冲持续时间为6ms的半正弦波脉冲,对试验样品3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中每个方向连续冲击3次,总计18次。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观察试验样品的状态。性能检测在条件试验后进行。
5.10.3 严酷等级
冲击试验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11的要求。在表11中,m为试验样品的质量,单位为kg。本试验适用于质量m≤4.75kg的试验样品,当试验样品质量m>4.75kg时,不进行该项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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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表11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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