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分类及代号 4.1.1 破拆机具按其驱动形式可分为: ——燃油型,代号为R; ——液压型,代号为Y。 4.1.2 破拆机具按其种类可分为: ——链锯,代号为L; ——无齿锯,代号为W; ——双轮异向切割锯,代号为S; ——环锯,代号为H。 4.2 型号 破拆机具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示例1:
额定切割深度为150 mm的、可切割钢筋和混凝土的液压型无齿锯表示为PJYW/150-JH。 示例2: 额定切割深度为250 mm的、可切割木材的燃油型链锯表示为PJRL/250-M。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