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1 贴金、描金应在彩画饰金部位及油漆饰金部位的油漆、涂料、沥粉等充分干燥后方可进行。所用的金箔、赤金箔、铜箔的材质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规定,库金箔不得小于98%的含金量,苏大赤不得小于95%的含金量,赤金箔不得小于74%的含金量。
11.9.2 贴金、描金工程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贴金施工温度不得低于 5℃,相对湿度不应大于60%;
2 贴金工程的施工环境应干燥、洁净; 3 贴金工程应防止雨淋、尘土沾污和冷热空气、雾、霜侵袭及阳光暴晒。当环境温度、湿度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采暖保温封闭措施。雨季施工前,应制定防雨措施。 11.9.3 彩画贴金、油漆贴金主要工序应符合表11.9.3 的规定。
表11.9.3 彩画贴金、油漆贴金主要工序
条文说明
11.9.1~11.9.7 本节适用于传统古建筑的室内外各种彩画及牌匾、框线、云盘线、棱花线、梅花钉、绶带等部位的贴金、描金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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