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Inspection methods for trace and physical evidences from fire scene— Part 5:Small power induction motor
GB/T 27905.5-2011
2011-12-30 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7905《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物证分类及编码; ——第2部分:普通平板玻璃;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第4部分:电气线路;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本部分为GB/T 27905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调查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齐梓博、高伟、谢福根、赵长征、牛文义、夏大维、邸曼、张明、刘筱璐。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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