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 Escape apparatus for building fire—Part 3: Escape ladder GB 21976.3-2012 2012-11-05 发布 2013-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本部分的第5章、第7章和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21976《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配备指南;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第3部分:逃生梯; ——第4部分:逃生滑道;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第6部分:逃生绳;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第8部分: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 本部分为GB 21976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宝忠、万明、金鞾、蒋旭东、韩翔、顾文杰、李景海。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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