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Chemical protective ensemble for firefighters GA 770—2008 2008-05-23发布 200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的第6章、9. 1、9.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了 NFPA 1994,Standard on Protective Ensembles for Chemical/Biological Terrorism Incidents,2001 Edition。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杜邦中国集团公司、桂林南方橡胶(集团)公司橡胶制品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兰娣、徐耀亮、毕赢、李瑜璋、曹永强、马皎皎、杨晓华、姜敏。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请注意本标准的一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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