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1 整车要求 22.1.1.1 化学救援消防车(以下简称“化救车”)应符合GB 7956.1-2014第5章的相关要求。 22.1.1.2 化救车的侦检、防护器材应隔舱放置。 22.1.2 底盘改制要求 化救车的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相关要求。 22.1.3 标识要求 22.1.3.1 当化救车设置液压油箱时,在液压油箱的附近明显位置处应设有告知用户所用液压油型号、使用温度范围、容量、更换周期及更换注意事项的标牌。液压油箱应设置指示箱内液压油液位和温度的装置。 22.1.3.2 化救车器材箱内器材固定位置处应设置对应的器材名称铭牌,器材箱外操作人员可见处应设置罗列该器材箱内全部器材的铭牌。铭牌应固定可靠,不应因震动、高温、水淋等原因脱落。 22.1.3.3 化救车的绞盘、随车吊、照明系统等专用装置操作处应设有操作说明。 22.1.3.4 化救车的各按钮和开关均应设置图形或文字的操作标识。 22.1.3.5 化救车在高温、高压、高速回转等危险的部位均应设有能有效提示消防员存在危险的警示标志。 22.1.3.6 化救车的操作说明、操作标识和警示标志参见附录A。 22.1.4 照明系统要求 化救车应配备照明系统,其性能应符合GB 7956.14的相关要求。 22.1.5 液压系统要求 化救车的液压系统应符合GB 7956.14的相关要求。 22.1.6 随车吊要求 化救车如配备随车吊,其性能应符合GB 79561.14的相关要求。 22.1.7 绞盘要求 化救车如配备绞盘,其性能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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