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1 明火源
能够引发汽车火灾的电气火源有:能够引发汽车火灾的明火源有: ——放火; ——化油器式汽油机汽车出现的回火; ——车用可燃液体泄漏后被点燃。 14.2.2 电气火源 ——汽车导线一次短路、搭铁短路和过负荷等电气故障; ——汽车导线及用电设备电路连接器的接插件,发生接触不良、局部过热等电热故障; ——汽车电热设备使用不当或发生故障,如点烟器、座椅加热器以及柴油发动机汽车预热器等; ——汽车用电设备产生的电火花和破碎灯泡内的灯丝,具有点燃可燃气体、可燃混合气和可燃液体蒸气的能力并引发火灾。 14.2.3 炽热表面 炽热表面不仅能够点燃滴落于其上的可燃液体,而且能够烤燃周围的可燃物,从而引发火灾,汽车的炽热表面有: ——催化转换器; ——涡轮增压器; ——排气歧管; ——其他排气装置。 特别指出,炽热表面不能点燃汽油。当炽热表面的温度比可燃液体的燃点高200°C时,才能观测到可燃液体在敞开空间中被炽热表面点燃。除燃点之外,炽热表面点燃可燃液体的影响因素还包括: ——通风条件; ——可燃液体的闪点、沸点和饱和蒸气压; ——炽热表面的粗糙度; ——可燃液体在炽热表面滞留的时间。 14.2.4 机械故障 能够引发汽车火灾的机械故障有: ——汽车行驶过程中,运转的零部件发生金属与金属的接触后产生火花,能够点燃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引发火灾; ——汽车行驶过程中,靠近路面的零部件发生金属与路面的接触后产生火花,能够点燃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引发火灾; ——传动皮带、轴承和轮胎可因摩擦生热起火。 14.2.5 遗留火种 能够引发汽车火灾的遗留火种有: ——烟头掩埋在纸张、薄纱等堆积物之下,或者接触到座椅材料,能够引发火灾; ——未熄灭的火柴,能够点燃烟灰缸内的堆积物并引发火灾; ——车内的一次性打火机,受热后发生爆炸等故障,能够引发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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