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5 15:02| 发布者: LooTan| 查看: 23| 评论: 0
10.4.1 根据现场调研与评估的结果,应对现有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应包括对防护对象的适应性、先进性、经济性给出建议。
10.4.2 当完成整改时,应提供完成整改的证明,其中应包括落实整改意见和采纳建议的证明材料。
整改意见建立在对现状的充分调研和评估分析基础上,可以保证有较强的针对性,并且便于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出适用的改建或扩建方案。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6-15 15:12 , Processed in 0.14418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