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试验装置 应符合GB/T 9978-1999中第4章的规定。 4.2.2 试验条件 4.2.2.1 温升条件 应符合GB/T 9978-1999中5.1的规定。 4.2.2.2 压力条件 应符合GB/T 9978-1999 中5.2的规定。 4.2.2.3 受火条件 试件为四面受火,实际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2.3 试件要求 防火直线形母线干线单元,其长度为1800mm。 4.2.4 安装 试验时试件的支承结构可选用预制混凝土楼板或砖墙。根据建筑物中的实际安装情况,将试件安装在支承结构上的预留孔洞内。试件应处在试验装置的正压区,距试验装置的两侧和上侧距离均不应小于200mm;当同时多个试件试验时,各试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支承结构的耐火性能应满足试件防火性能的要求。 支承结构上的预留孔洞与试件的缝隙用不燃性隔热材料密封,试件受火端用不燃性隔热材料封堵和包裹,包裹长度与试件支承结构的厚度相同。 试件的水平安装见图1,垂直安装见图2。 ![]() 图1 试件水平安装简图
4.2.5 试验程序
4.2.5.1 试验的开始与结束 试验开始前记录环境温度。当耐火试验炉内接近试件中心的热电偶温度达到50℃时,所有测量仪表开始工作,试验开始。试验期间应按4.2.5.2要求进行观测。试验过程中若丧失耐火完整性或/和耐火隔热性,试验即可终止。若未丧失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但已达到预期要求,也可终止试验。 4.2.5.2测量与观察 a)试验炉内温度的测量 试验炉内温度测量按GB/T 9978-1999中7.3.1的规定执行。 b)试验炉内压力的测量 试验炉内压力测量按GB/T 9978-1999中7.3.2的规定执行。 c)试件耐火隔热性的测量。 ![]() 图2 试件垂直安装简圈
在试件背火面距支承结构表面25mm处,试件内部和试件防火单元四个表面中心位置各布置1个热电偶,按GB/T 9978-1999 中5.1.4的规定连续测量试件背火面表面平均温度和试件内部温度。
d) 试件耐火完整性的测量 试件耐火完整性测量按GB/T 9978-1999中7.3.7的规定执行。 e) 试验现象观察 试验现象的观察按GB/T 9978-1999中7.3.8的规定执行。 4.2.5.3 判定条件 在一定的时间内,若试件的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满足规定的要求,则判定其防火性能合格。 失去耐火完整性判定条件按GB/T 9978-1999 中8.1a的规定执行。 失去耐火隔热性判定条件: 试件背火面平均温升超过140℃或/和背火面试件内部温升超过180℃时,则认为试件失去耐火隔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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