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绝热材料可采用机械固定、空铺或粘结等方法铺设。板状绝热材料宜采用机械固定法施工。 6.3.2 板状绝热材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应平整、干燥、干净; 2 铺设应紧贴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错缝铺设、固定牢固; 3 绝热板材多层铺设时,上下层绝热板材的板缝不应贯穿; 4 绝热层上覆或下衬的保护板及构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5 采用机械固定法施工时,固定件的规格、布置方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3.3 绝热板材的固定垫片应与绝热板材表面平齐;固定件应垂直固定在受力层上;固定件穿透钢板不应少于20mm,嵌入混凝土基层不应少于30mm,嵌入木板的有效深度不应小于25mm。 6.3.4 当板状绝热材料采用机械固定法施工时,固定件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 板状绝热材料固定件数量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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