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防滑地面:室外用各种混凝土地面、各种水泥砂浆地面等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的规定,室内用聚合物(树脂)砂浆地面、水泥自流平砂浆地面、自流平树脂砂浆地面、磨石地面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
3.0.3 防滑地面按防滑位置分为室内、室外,按防滑安全程度等级分为:低、中、中高、高,即:不安全、安全、很安全和非常安全,表示防滑的安全程度共4级,供设计和客户选择。
本规程中防滑程度分类是参照我国的体育场所设计规范、国外相关标准,依据国内地面材料标准的规定,通过调查大量的实际工程并对现场进行了检测,经过专家研讨而确定的。
通过对国内外地面防滑相关材料、工程标准的综合分析,将结果列于表1、表2。
3.0.4 防滑地面主要是具有防滑地面面层。整体地面防滑面层厚度是通过总结我国目前设计施工单位的经验和数据而确定的。板块地面厚度按产品规格所规定的厚度。所选用的材料和防滑产品,其性能包括防滑性能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和环保要求。
防滑地面面层厚度,本规程规定的是最低值,根据设计和工程实际情况选用适宜的厚度。
3.0.5 对主要由老人、儿童使用的建筑、潮湿地面以及易使人滑倒的地面,其防滑等级应提高一级。
3.0.6 防滑地面工程采用的各类材料应按产品标准选用合格产品。目前,地面材料产品标准中,部分规定了防滑性能的技术指标,应以此为依据进行选用。产品标准中未明确防滑性能的应按本规程要求选用、设计和施工。地面材料必须严格控制有机类材料的环保指标和无机类材料的放射性指标。在严寒地区应对地面材料的抗冻性给予严格的规定。
3.0.7 防滑地面工程应按设计和工程特点编制施工方案,对重要或大面积工程,应先做样板,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施工。施工时应按本规程和相关标准规定的工序进行。
3.0.8 防滑地面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工序进行,对施工条件、温度、湿度应遵循本规程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水泥自流平砂浆地面,一般用于室内,施工时宜关闭门窗不得通风,以避免开裂。对聚合物(树脂)类地面施工环境温度及湿度应严格控制。对重要和特殊地面应预先做样板,待其合格后方可施工。室外地面工程在雨雪天气时不得施工。
3.0.9 根据有关设计规定,建筑地面应是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3.0.10 建筑防滑地面工程验收按本规程规定进行,室内地面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规定,室外地面工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主控项目是地面防滑性能,首先,应在工程现场进行实测,特殊情况不方便现场实测的,可按照产品标准和本规程附录A检验方法送到实验室测试。一般项目中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3.0.11 本规程中涉及有机类地面材料,其环保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