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建筑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值(P3)应按不低于门窗所受的风荷载标准值(Wk)确定,且不应小于1.0kN/㎡。 4.4.2 铝合金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挠度限值应符合本规范第5.4.1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4.4.1 铝合金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值P3应大于或等于门窗所受的风荷载标准值Wk,该风荷载标准值是门窗在其设计基准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风荷载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第7.1.1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公式计算。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第7.3.3条验算围护构件的局部风压体型系数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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