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 在洞口或有坠落危险处施工时,应佩戴安全带。 7.7.2 高处作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规定,施工作业面下部应设置水平安全网。 7.7.3 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现场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规定。 7.7.4 玻璃搬运与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操作规定: 1 搬运与安装前应确认玻璃无裂纹或暗裂; 2 搬运与安装时应戴手套,且玻璃应保持竖向; 3 风力五级以上或楼内风力较大部位,难以控制玻璃时,不应进行玻璃搬运与安装; 4 采用吸盘搬运和安装玻璃时,应仔细检查,确认吸盘安全可靠,吸附牢固后方可使用。 7.7.5 施工现场玻璃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存放地应离开施工作业面及人员活动频繁区域,且不应存放于风力较大区域; 2 玻璃应竖向存放,玻璃面与地面倾斜夹角应为70°~80°,顶部应靠在牢固物体上,并应垫有软质隔离物。底部应用木方或其他软质材料垫离地面100mm以上; 3 单层玻璃叠片数量不应超过20片,中空玻璃叠片数量不应超过15片。 7.7.6 使用有易燃性或挥发性清洗溶剂时,作业面内不得有明火。 7.7.7 现场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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