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方法
6.1.1 根据库房条件、商品性质和包装形态采取适当的堆码和垫底方法。
6.1.2 各种商品(气瓶装除外)不应直接落地存放,一般应垫15cm以上。遇湿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商品应适当增加下垫高度。
6.1.3 各种商品应码行列式压缝货垛,做到牢固、整齐、出入库方便,无货架的垛高不应超过3m。
6.2 堆垛间距
应保持:
a)主通道大于或等于180cm;
b)支通道大于或等于80cm; c)墙距大于或等于30cm; d)柱距大于或等于10cm; e)垛距大于或等于10cm; f)顶距大于或等于50cm。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