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管廊本体维护的内容应包括对管廊本体的维修、保养、保洁等。 4.5.2 管廊本体维护内容与方法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表4.5.2 管廊本体维护内容与方法
4.5.3 管廊本体其他外露金属构件应及时进行紧固、补焊、防腐及更换等。![]() 4.5.4 结构地面、墙体、支架等部位应定期进行清洁。 4.5.5 预埋件和后锚固锚栓出现影响承载力的破坏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 4.5.6 集水坑、排水沟应定期清淤;汛期前和汛期后应进行专项清淤。 4.5.7 管廊本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维修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修复与防护技术规程》JGJ/T 259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结构设计要求。 4.5.8 管廊本体渗漏治理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和《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JGJ/T 212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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