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 lx; 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 3.0 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 10.0 lx; 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 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 ![]() 注:图片来源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公告中附件下载。 此处最大的不同:并不是所有疏散走道的照度都是1.0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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