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 概述 D.1.1 本附录为易燃气体提供如何使用符合GHS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指导,列出易燃气体每一危险种类和危险类别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见GB13690。 D.1.2 危险说明的编码: D.1.2.1 危险说明的编码见GHS附件3。 D.1.2.2 每一种危险说明均设定一个专门的字母数字混合代码,由1个字母和3个数字组成,具体如下: a) 字母“H”(代表“危险说明”); b) 第1个数字,代表不同部分编号设定的危险说明所指危险类型,具体如下: ——“2”代表物理危险; ——“3”代表健康危险; ——“4”代表环境危险; c) 后2个数字,对应于物质或者混合物固有属性引起的危险的序列编号,如:爆炸性(代码200至210)、易燃性(代码220至230),等等。 D.1.2.3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指定的危险说明均应出现在标签上。主管部门可规定危险说明在标签出现的顺序。此外,在组合危险说明提供两种或者以上危险说明时,主管部门可以具体规定,是否将组合危险说明或者相应的单个说明写入标签,或者由制造商/供应商自行决定。 D.1.3 防范说明应连同统一的危险公示要素(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一起标在符合要求的标签上。附加补充信息,例如使用说明,也可由制造商/供应商和/或主管部门斟酌决定予以补充。 D.1.3.1 防范说明的编码见GHS附件3。 D.1.3.2 防范说明的编码: D.1.3.2.1 每一防范说明均设定一个专门的字母数字混合代码,由1个字母和3个数字组成,具体如下: a) 字母“P”(代表“防范说明”); b) 第1个数字,代表防范说明的类型,具体如下: ——“1”代表一般防范说明; ——“2”代表预防防范说明; ——“3”代表应急防范说明; ——“4”代表贮存防范说明; ——“5”代表处置防范说明; c) 后2个数字(对应于防范说明的序列编号)。 D.1.3.2.2 防范说明代码用作参考。防范说明代码不是防范说明条文的一部分,不应用其替代防范说明条文。 D.2 一般防范说明 对被划为危害人类健康或环境的所有物质和混合物应采取一般防范措施。以下一般防范说明在给定的条件下适用于GHS标签(见表D.1)。 ![]() D.3.1 极易燃气体的防范说明见表D.2。 ![]() ![]() ![]()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