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计算围护结构(包括热桥部位)传热、太阳辐射得热、建筑内部得热、通风热损失四部分形成的负荷,计算中应能考虑建筑热惰性对负荷的影响;
2 能计算10个以上的建筑分区;
3 能计算建筑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系统的能耗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利用量及发电量;
4 采用月平均动态计算方法;
5 能计算新风热回收和气密性对建筑能耗的影响。
A.1.2 能效指标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象参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 346的规定选取。
2 供暖年耗热量和供冷年耗冷量应包括围护结构的热损失和处理新风的热(或冷)需求;处理新风的热(冷)需求应扣除从排风中回收的热量(或冷量)。
3 当室外温度≤28℃且相对湿度≤70%时,应利用自然通风,不计算建筑的供冷需求。
4 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能耗计算时应能考虑部分负荷及间歇使用的影响。
5 照明能耗的计算应考虑天然采光和自动控制的影响。
6 应计算可再生能源利用量。
A.1.3 设计建筑能效指标计算参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建筑构造尺寸、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做法、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数、窗墙面积比、屋面开窗面积应与建筑设计文件一致。
2 建筑功能区除设计文件中已明确的非供暖和供冷区外,均应按设置供暖和供冷的区域计算;供暖和供冷系统运行时间应按表A.1.3-1设置。
3 当设计建筑采用活动遮阳装置时,供暖季和供冷季的遮阳系数按表A.1.3-2确定。
4 房间人员密度及在室率、电器设备功率密度及使用率、照明开启时间按表A.1.3-3设置,新风开启率按人员在室率计算。
5 照明系统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与建筑设计文件一致。
6 供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电梯系统的系统形式和能效应与设计文件一致;生活热水系统的用水量应与设计文件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规定。
7 可再生能源系统形式及效率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表A.1.3-1 建筑的日运行时间
表A.1.3-2 活动遮阳装置遮阳系数SC的取值
表A.1.3-3 不同类型房间人员、设备、照明内热设置
表A.1.4-1 基准建筑窗墙面积比
表A.1.4-2 基准建筑供暖、供冷系统形式
表A.1.11 能源换算系数
条文说明
A.1.1 《建筑能效-供暖和供冷需求、室内温度、潜热和显热负荷计算》(《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Energy needs for heating and cooling, internal temperatures and sensible and latent heat loads》) ISO 52016 1:2017中提供了国际公认的能耗计算方法,包括逐时和逐月计算方法。在德国、英国、美国的建筑能效评价体系的实践中,表明采用月平均动态计算方法的计算精度已经满足建筑能效评价的需求,同时计算速度和计算效率都有较大的提升,一致性较好,可以较好地满足工程需要,因此本标准推荐采用其中的月平均动态计算方法。
A.1.3 表A.1.3-1中的节假日是指我国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日,学校建筑还应包括寒假和暑假,其中暑假假期为7月15日至8月25日,寒假假期为1月15日至3月1日。
A.1.4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梯的使用量急剧增长,电梯的能耗强度大,其能耗受使用时间影响较大。随着电梯技术,尤其是驱动技术的发展,除了大吨位货梯,永磁同步曳引机驱动的曳引电梯已经成为新装电梯的标准配置。电梯的能耗情况不仅与电梯自身的配置情况有关,而且还与建筑结构、电梯的数量和布局、建筑内客流情况以及电梯的调度情况有关,因此电梯的能耗计算复杂,准确计算需要建立能耗仿真模型等方式计算电梯的耗电量。电梯能耗的计算可参照国际标准《电梯、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能效标准》(Energy performance of lifts,esaclators and moving walks) ISO/DIS 25745-2008中的计算方法。电梯在使用过程中,能量消耗主要体现在运行能耗和待机能耗两部分。VDI4707 Part1 电梯能效标准是国际上通用电梯能效标识系统,在我国商业电梯的招标文件中普遍参考该标准,我国检测机构已经依据该标准开展相关测试和认证工作。标准中待机的能量需求等级和运行时的能量需求等级见表9和表10。基准建筑的电梯能效等级按照《电梯能源效率》VDI4707中C级确定。

A.1.6~A.1.10 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系统形式多样,本标准规定了常用的可再生能源系统利用量的计算方法;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统,如吸收式热泵、太阳能光电空调等可参照第A.1.7条的原则进行计算。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计算公式中分子为建筑实际利用的可再生能源量。比如生物质锅炉,其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应是生物质锅炉提供给建筑的有效供热量,而不是生物质锅炉消耗的生物质燃料的热量;同样,太阳能供热或供冷量也是指其有效供热或供冷量,而不是太阳能集热器的集热量。
【算例】:某建筑A,年供暖耗热量为32kWh/(㎡·a),年供冷耗冷量为10.7kWh/(㎡·a),年生活热水热负荷为15.8kWh/(㎡·a)。供暖和供冷共用冷热源为地源热泵,地源热泵机组供暖电耗为10kWh/(㎡·a)、供冷电耗为2.7kWh/(㎡·a);生活热水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热源为生物质锅炉,太阳能热水供热量为14.0kWh/(㎡·a);照明电耗为6kWh/(㎡·a),电梯能耗为4kWh/(㎡·a)。建筑本体光伏发电量为4kWh/(㎡·a),计算该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计算过程:
A.1.11国际上通常采用一次能源来评价用能对环境的影响,一次能源是指自然界中以原有形式存在的、未经加工转换的能量资源,主要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例如美国的电力转换系数为3.15,德国的为2.5。但现阶段我国缺乏相关的一次能源换算数据,本标准以标准煤当量替代一次能源,即将不同类型的能源按照低位发热量和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换算到标准煤当量。
表A.1.11中部分数据引自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生物质能换算系数参考国外数据;电力能源换算系数采用发电煤耗法计算,电力折算数据来源于《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数据,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为0.318kgce/kWh。
国际上电力折算成标准能源通常采用相应火电厂的等价热值计算。理由主要有:一是便于国际横向比较和历史对比;二是为了反映能源的自给程度,水电、核电和可再生能源都属于本国自产能源,用火电煤耗计算可直接反映本国能源的自给程度;三是反映能源工业的效率,一次能源中电力按当量热值计算无法反映发电过程的转换损失,使能源工业效率失真,而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等发电过程中存在转换效率的问题,这些效率难以确定且计算复杂,所以国际上统一采用火电厂煤耗计算;四是反映电力能源的替代性,电力数量的变化可直接体现发电过程中消耗化石燃料的变化。原国家能源部和国家统计局于1991年曾委托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能源研究所专门作过研究,结论为在电力计算一次能源时应按火电厂煤耗计算。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的增加,电网供电量中火电发电量占比逐年下降,水电、核电、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占比不断提升。例如2016年全部类型发电中,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占比分别为74.4%、17.8%、4.1%、3.6%,但有关部门尚未发布整体电网的电力能源换算系数,考虑到我国火力发电占比依然大于70%,因此本标准的能源换算系数按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计算。这一点在计算的过程中应予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