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 检测方法 F.1.1 新风热回收装置热回收性能检测应在系统实际运行状态下进行。 F.1.2 新风热回收装置热回收性能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前应分别在进出新风热回收装置的新风管和排风管上布置有自动记录功能的温湿度检测仪器; 2 检测期间新风热回收机组的排风系统总风量和新风系统总风量比值应为90%~100%,风量的检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的有关规定进行; 3 检测应在系统稳定运行后进行,检测时间不宜少于2h。 F.1.3 新风热回收装置的交换效率是评价热回收性能的重要指标。新风热回收装置的温度交换效率、湿度交换效率及焓交换效率应分别按下式计算:
式中: Xxj——新风进风参数; Xxc——新风出风参数; Xpj——排风进风参数。 F.2 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F.2.1 新风热回收装置热回收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标准第6.2.7条的规定。 F.2.2 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标准第F.2.1条的规定时,应判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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